为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,根据教育部《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》(学位〔2014〕3号)文件精神,结合我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实际,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面向对象
2020级学制为3年的硕士研究生。博士条件成熟的,可安排中期考核。
二、考核时间
本次考核应在本学期8-13周(5月22日前)完成,具体时间由各学科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。
三、考核内容
(一)课程学习考核。参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应修满本学科培养方案所要求的学分。
(二)科研能力考核。结合研究生课题进展情况,考查研究生是否按照开题报告的研究内容和进度开展科研工作。
四、考核组织
(一)此次中期考核由各学科点自行组织,各学科点负责人作为本学科点中期考核的组织者,成立评审小组,安排专家组成员、开题时间与地点,每个小组设组长和秘书各1名。
(二)考核小组一般应由本学科3-5名(含导师)具有研究生指导经验的高级职称人员组成。
(三)各学科点在组织中期考核时应邀请相关专业的教师和研究生参加,听取多方面的意见。
(四)各学科点在组织中期考核时需遵循我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,做好疫情防控工作。对于未能返校参加线下中期考核的研究生,需提供线上途径,保障所有符合要求的研究生都可以顺利完成中期考核。
五、考核程序
(一)个人总结报告
研究生个人总结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八个方面:
1.入学以来思想品德表现;
2.课程学习、参加学术交流、撰写读书报告等完成情况;
3.学位论文工作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内容和进度进行(重点);
4.下一步拟完成的研究工作及详细进度安排;
5.存在的问题、困难及拟采取的措施(重点);
6.已完成的研究工作情况及所取得的成果;
7.预计完成整个学位论文工作的时间;
8.参加联合培养项目的研究生,还应阐述联合培养期间开展的科研工作情况。
研究生应逐一进行PPT汇报与答辩。个人汇报时间硕士生为10分钟左右。
(二)导师评定意见
导师应就研究生的政治思想、课程学习、研究进展、开题报告、创新和独立科研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。
(三)小组评定
1.考核小组在逐个审阅材料,听取研究生汇报答辩和导师评价的基础上进行评定;
2.考核小组有2/3及以上成员同意,方为合格;
3.未参加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,不得申请下一阶段论文答辩。
六、网上公示
各小组需将在5月7日前(中期考核之前)将本组中期考核的具体安排报告学院(附件3),由学院研究生秘书在研究生网站环节公告的“中期考核”模块公布。
七、考核监督
(一)学校督导组、学院将根据网上公示的时间与地点进行现场督查。
(二)考核结束后,各小组应及时将《学位论文中期考核汇总表》(附件4)的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交至学院研究生秘书备案,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:50761271@qq.com。课程不合格的暂时不予通过。
八、考核材料
(一)研究生应填写《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》(附件1、2)中的“个人总结报告”和“课程学习”部分,导师填写“导师评定意见”部分,考核小组在“考核小组评定意见”部分填写是否合格。
(二)《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》在考核完成后按小组交至学院妥善保管,待研究生毕业时统一归档。
附件1: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(学硕)
附件2: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(专硕)
附件3:天博综合app下载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环节公告
附件4:天博综合app下载学位论文中期考核汇总表
附件5:2020级食品专业中期考核学生名单
附件6:2020级茶学专业中期考核学生名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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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.4.29